烧碱期货,期权合约规则解读
烧碱期货、期权即将于9月15日(本周五)在郑商所上市交易。经了解,郑商所在充分调研现货市场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关合约规则设计。现就烧碱期货、期权合约重点条款进行相关解读。
期货合约规则
(1)折百报价,干吨交割
烧碱期货报价方式参考现货,采用折百报价、干吨交割的形式,便于不同形态、浓度的烧碱进行比价和换算,方便相关产业客户在参与烧碱期货套期保值和交割时明确商品数量。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32%液碱折百价换算方式:折百价=含水价/32%;
50%液碱折百价换算方式:折百价=含水价/50%。
(2)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上市初期,烧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涨跌停板幅度为±7%。根据郑商所有关规定,烧碱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3)交易单位:30吨(干吨重量)/手
烧碱期货的每手合约相当于现货市场中3槽车的32%液碱或是2槽车的50%液碱。事实上,在烧碱现货贸易中,32%液碱及50%液碱的出厂、运输和入库方式基本为罐车形式,一辆罐车载重30吨。30干吨对应现货3辆32%液碱罐车或2辆50%液碱罐车,这样的设计在交割时有利于买卖双方根据自身采购规模和运输能力自行组合最佳的交割数量,也兼顾到了基准交割品和替代交割品。
(4)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由于烧碱及下游行业生产均具有较强连续性。与其他工业品保持一致,将合约交割月份设置为1—12月,符合现货供销特点,能够满足产业参与者连续性的风险管理需求。
(5)交割方式
烧碱期货采用提货制,并使用仓库与厂库相结合的交割方式。厂库交割符合液碱市场具备中间环节少、直销比例大的特点,仓库交割符合高浓度液碱贸易流动量大的特点。
(6)仓单问题
烧碱期货采用非通用型标准仓单。仓单有效期为2个月,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和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期权合约规则
(1)最小变动价位:0.5元/吨
期权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权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从国内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虚值、平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其Delta值在0.2—0.5之间,即期权价格波动约为期货的1/5—1/2。烧碱期权与期货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之比为1/2,在此范围内,可以更好地满足烧碱期权与期货对冲的需要。
(2)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烧碱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相同,这里的相同是指绝对数相同,即期权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标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和价幅比例计算。当期权权利金小于涨跌停板幅度时,跌停板价格取期权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3)合约月份:两个近月+活跃月份
烧碱期货、期权同步上市,烧碱期权合约月份规定为两个近月及持仓量超过3000手(单边)的活跃月份。这样既能及时满足市场交易需求,又有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4)行权价格间距:根据行权价格分段设置
行权价格间距的设计主要考虑现货价格水平及波动程度。行权价格间距越小,行权价格对应的期权合约数量越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行权价格间距越大,对应期权合约数量越少,可供投资者选择的行权价格也越少,难以满足不同投资者交易需要。
根据烧碱现货价格运行区间,烧碱期权在2000元/吨和4000元/吨分段设置了3个不同的行权价格间距,行权价格间距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2%之间,与国际成熟市场惯例保持一致。
来源:期货日报